著名互联网+培训师讲师刘杰克老师课程案例:移动互联网时代公益信托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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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互联网+培训师讲师刘杰克老师课程案例:移动互联网时代公益信托模式创新

    著名互联网+培训师讲师刘杰克老师课程案例:移动互联网时代公益信托模式创新。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慈善法》的规定,信托公司设立慈善信托或者公益信托,应当订立慈善信托或者公益信托文件,并报受托人所在地银监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然而,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是否需要向所在地银监部门报备,尚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在实务操作中,可以和当地银监部门进行沟通。其次,作为受托人的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需要根据信托合同的要求,进行慈善信托的管理。慈善信托可以分为管理型的公益信托和资助型的公益合同。若为资助型的公益信托,受托人只需要按照合同指定给付即可,承担的主要为事务管理类的工作;而管理型的公益信托则需要承担更多责任,比如公益信托财产的增值管理、运用管理建议等。此外,受托人需要做好每年至少一次的公开信息披露的职责。最后,慈善信托的信托财产要交付给商业银行进行保管。另外,慈善信托可以根据委托人意愿看是否选择监察人(通常可以由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慈善总会等充当)。

由于公益信托的目的强调公益性,因此《信托法》和《慈善法》都要求公益信托的信托财产以及收益全部应用在公益事业上面。其次,在公益信托强调受益人要具有不特定性,即公益信托的设立时刻信托资金受益人不能是已经确定的对象,否则将无法享受公益信托在税收优惠、审批效率等方面的优势。因此,为了更加有效的运用公益信托资金,通过也会选定基金会或者非营利性组织作为公益信托的项目管理人,进而对公益信托的项目选择、慈善项目管理、开具捐赠专用发票等公益项目的具体实施给予支撑。另外,随着公益信托的到期,剩余的公益信托资金也将根据近似性的原则,进行最初设立公益信托指定的特定公益领域进行运用。从法律角度,对互联网股权融资业务模式及其具体形式和法律规范进行分析。1 股权众筹融资模式。此模式是《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一种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股权融资的模式。如《指导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该《指导意见》对其法律性质界定为“公开小额股权融资”活动。“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在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中指出:“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

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市场机构开展的冠以”股权众筹“名义的活动,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的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不属于《指导意见》规定的股权众筹融资范围。”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物质财富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需要一个机制健全、运作透明、效率较高的渠道来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2014年4月,银监会 “99号文”在明确转型方向中就要求,完善公益信托制度,大力发展公益信托。此外,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监管部门的相关领导也多次鼓励发展公益信托。201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又进一步对开展公益慈善事业以及慈善信托做出更为详尽的规定。政策的日趋规范,为公益信托的开展实施营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奠定了较好的法律基础。信托公司在开展公益信托时,不应当因循守旧,仅充当受托人角色;而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公益信托的经验,创新业务模式,比如仅充当公益慈善基金的资产管理人、把公益信托作为家族信托业务的一个有益补充、把公益活动作为财富俱乐部的特色主题等等。通过业务模式的创新和改进,在践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盈利的要求。线上线下并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信托公司设立公益信托,可以通过媒体等方式公开进行推介宣传。公益信托的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机构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其数量及交付信托的金额不受限制。而《中国慈善法》并没有对慈善信托募集情况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可以参照其对于慈善捐赠的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定向募捐,若要进行公开募集需要慈善组织取得由民政部门应发予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此外,还充分利用好互联网的募集渠道,比如华宝信托联合东方早报、真爱梦想基金会在支付宝爱心捐赠平台发起“梦想照进童年”项目,充分利用了互联网参与公益更具有交互性和影响力。总之,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若采取定向募集的形式,比如向信托公司高净值客户群体、公司内部员工等募集,只要按照规范操作即可;而若要进行公开募集需要事先与民政部门以及银监局进行事前沟通。

相关介绍:刘杰克,著名互联网专家、实战市场营销专家、品牌营销策划与网络营销专家、微信微博新媒体与电子商务专家;品牌与网络营销及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顾问;北京大学及清华大学EMBA总裁班品牌与网络营销培训课程特聘教授;著名微营销讲师与移动互联网络营销讲师;《网络营销实战》、《微营销与社会化新媒体营销》、《互联网思维》、《互联网+》、《互联网金融》、《大数据营销》等系列原创数字营销与品牌课程资深培训师讲师;刘杰克营销顾问机构首席顾问;衡济堂集团独立董事;曾在多家知名外资及民营企业任战略总监、营销总监及总裁;著有代表作《营销力》、《网络营销实战》等,电话:010-51290609,刘杰克老师官网http://www.liujieke.info/,电子邮件:jackliupku@163.com,博客:http://blog.sina.com.cn/jackliupku,微博:http://weibo.com/jackliupku,微信:jackliupk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