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讲师文摘:金融市场化后的台湾银行业
台湾地区民营银行的快速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准入法规存在一些制度性缺陷,在开放初期直接导致了民营银行核准家数过多、企业财团操控银行董事会以及退出机制缺失等问题,并引发了银行业过度竞争、银行经营状况恶化等一系列危机。
台湾地区开放民营银行设立的背景
台湾地区民营银行的快速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在此之前,台湾地区银行业以公营银行为主体,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新设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管制措施。当时的台湾公营银行放款强调抵押和担保,借贷手续繁琐,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台湾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国际热钱不断流入,该地区外汇储备上升到1987年的768亿美元。为了减缓通胀压力,台湾地区货币当局不断收紧银根。正规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民间强烈的融资需求,地下金融日益猖獗。各种当铺、地下钱庄、民间借贷泛滥,不少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再投资股市和房产,造成股市和房地产大量泡沫。
在国际上经济自由化浪潮的推动下,民间对于打破银行业垄断、设立民营银行的呼声越来越高。迫于社会压力,台湾地区当局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了金融自由化进程,放宽民营银行的设立成为金融改革的标志措施。
1989年7月,台湾地区当局对“银行法”进行了修订,为民营银行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1990年4月,台湾地区“财政部”公布“商业银行设立标准”并开始受理新设银行的相关申请。1991~1992年两年间,监管机构共核准了16家民营银行的设立申请。除新设银行外,后期还出现一批由信托投资与信用合作社改制及原公营私有化的民营银行。
台湾银行业亏损和大陆银行业对比
台湾金融机构一直以公营银行为主,在50年代发展进口替代工业和发展出口导向经济过程中,为配合台湾当局的经济发展目标及各项经济政策措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内外环境的发展变化,官办银行自身的弊端,如缺乏效率和竞争力、缺乏弹性等逐渐暴露,以致无法配合经济自由化发展的新需要,为此于1989年7月17日公布实施银行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以推进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发展。修正重点包括开放民营银行的设立,放宽银行业务限制,废除利率管制等。
台湾当局继续开放外商银行在台增设分支机构,放宽来台湾设立分行标准,并准许经营证券及承销业务。台湾当局也鼓励本地银行设立海外分支机构,以扩大资金调度与运用效益。为配合经济自由化与国际化,与之配合的金融政策还有如台湾“中央银行”调整外汇市场操作方式、修正证券交易法等。
台湾地区利率完全市场化后,先是存款利率飙升20%至50%,进而是利差收窄,1989年前五年其银行平均利差大约在3.11%左右,2011年的名义利差仅为1.41%左右;再进而是银行资产恶化,抗风险能力弱化,其不良贷款率2002年达到11.76%,拨备降至14%;再后是全银行业集体亏损三年,接着是众多中小银行倒闭,银行数量从53家减少到38家,信合机构由74家减少到25家。这显然是利率完全市场化后银行体系出现的险情。
台湾地区民营银行的主要经验与教训
开放民营银行对于提高台湾地区金融业的经营效率、竞争能力以及健全金融法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台湾地区民营银行准入法规存在一些制度性缺陷,在开放初期直接导致了民营银行核准家数过多、企业财团操控银行董事会以及退出机制缺失等问题,并在20世纪90年代引发了银行业过度竞争、银行经营状况恶化等一系列危机。
新设民营银行数量过多导致银行过度竞争
在开放之初,为限制民营银行数量,台湾地区监管机构设置了较高的资本金要求(100亿元新台币)。不过在长期金融压抑后,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意愿非常高。
台湾地区的一些企业财团通过联合集资等方式,成功规避准入门槛。仅1991年第一批次核准通过的民营银行即达15家。开放民营银行后的十年间,台湾地区本地银行数量由1991年的25家增加至2001年的53家,银行在岛内的分支机构数量则由1046家迅速增长至3005家。
民营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仍依赖于传统的存放款业务,加剧了台湾地区银行业的竞争,也导致各家银行市场占有率迅速下降,一半以上银行的市场占有率不足1%。
1999年,岛内最大的五家银行的资产总额占全体银行总资产的比重仅为29%。竞争过度激烈和利差持续收窄等不利因素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和资本质量。台湾地区银行业的资产收益率及净资产收益率一路下滑,分别从1994年的1%和11.5%下降到2001年的0.5%和5.5%。
为了增加盈利,台湾地区银行业机构力图提高信贷总量,不断放松信贷标准,导致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不断升高,由1991年不到1%增至2001年7.7%,其中公营银行为5.25%,民营银行则为8.47%。与之相比,2001年外资银行在台湾地区分行的不良贷款率仅为3.53%。
为解决金融机构困境,台湾地区当局自2001年起推动了数次金融改革,重点在于缓解银行过度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实施了减少银行数量、鼓励银行机构合并、成立金融控股公司、设立“金融监督管理惟愿会”等一系列措施。
截至2013年6月底,台湾地区本地银行家数降至38家,岛内银行的经营状况也出现好转,市场占有率和各项财务指标逐步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回升至8.24%,平均资本充足率也保持在12%左右的水平。
民营银行公司治理不尽完善爆发危机
台湾地区开放民营银行后,新设民营银行大多被大企业财团所控制。根据相关规定,监管机构要求银行20%的股份必须公开招募,以保证新银行的股权分散。
但实践证明,作为发起人的企业财团控股比例还是过高,一些民营银行设立后依然出现大股东操控董事会的现象。尽管监管机构对关联人贷款等行为进行限制,但一些银行转而采取对其他财团相互贷款,通过交叉授信等变通做法规避监管。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一些财团通过炒作所控制的上市银行股票进行内幕交易的公司治理丑闻。
1997年亚洲危机后,台湾地区经济衰退,岛内至少20余家企业集团爆发了财务危机,累计了数千亿元新台币的金融债务,造成银行巨额坏账,数家银行出现财务危机,其中如泛亚银行、中兴银行等均为新设民营银行。
2000年,监管部门查实18家银行涉嫌违规贷款。2006年12月,台湾力霸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发生财务危机并进入破产保护程序,其旗下中华商业银行因涉嫌巨额违规内部贷款等问题而遭遇严重挤兑,迫使台湾地区监管当局紧急接管该行,银行股重挫近百点,引发了台湾地区金融体系首次跨市场危机。
中华商业银行弊案涉及银行关联人贷款、董事监事股票高额质押贷款、虚假财务报告及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等诸多问题,暴露了台湾地区金融监管失效与银行公司治理不尽完善的现状。
针对民营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台湾地区有关部门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先后对“银行法”“证券交易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
首先,明确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席位分配的相关要求,防止少数股东垄断银行经营,并对审计惟愿会设置等进行了完善,增强银行内部监督功能,同时还加大了对违反“银行法”的处罚力度。此外,为防止企业将银行作为利益输送的工具,监管机构对关联人贷款等行为进行更为广泛而严格的规范和限制。
总结:利率市场化并不是导致银行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主要还是民营资本的大量进入,导致行业过剩,出现大量不良竞争,这种情况在很多高利润的行业都出现过,因为高额的回报和利润,导致大量资本进入这个行业,恶性竞争才是导致银行业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所以,简单的比较并不能说明问题,因为现在国内的银行业和台湾出现金融集体亏损的时候并不一样,现在利率市场化只是起步阶段,民营银行也才进行审批和开放,和2000年以后的台湾银行业不能简单相比。